定海區人民政府
| 索 引 號: | 11330902002637793P/2023-74658 |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政務公開 | |
| 文件登記號: | 有 效 性: |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體裁分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環南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3-11-28 |
| 政策原文: | 查看政策原文 | ||
| 《舟山市定海區環南街道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 ||
| 發布日期:2023-11-28 信息來源:環南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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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為進一步規范環南街道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健全和完善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機制,提高招標采購工作效率。保護國家利益,交易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二、起草依據 1、《舟山市定海區鄉鎮(街道)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暫行規定》(定政辦發〔2013〕27號)。 2、《關于進一步規范鎮(街道)及參照管理單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通知》(定黨政辦發〔2015〕35號)。 3、舟山市定海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于2021年7月7日關于依規調整進區級平臺招標工程規模標準的通知。 4、2023年10月13日街道黨政人大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對《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政府環南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舟山市定海區環南街道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的通知》(環辦〔2023〕6號)有關內容進行修改。 三、起草過程 在環南街道公共資源交易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本街道研究參考《舟山市定海區鄉鎮(街道)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暫行規定》(定政辦發〔2013〕27號)、《關于進一步規范鎮(街道)及參照管理單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通知》(定黨政辦發〔2015〕35號)、由街道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牽頭,先后征求了街道各辦(中心)、所、街道集體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等部門意見,通過定海區人民政府網站公開征求意見后,制定了《舟山市定海區環南街道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目標是實現街道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組織和運作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有效實現管辦分離、集中交易、有效監督、統一管理的工作要求。 四、文件的框架和主要內容 《辦法》參照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舟山市定海區鄉鎮(街道)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定政辦發〔2013〕27號)文件制定,包含總則、機構和職責、交易范圍和方式、交易程序、監督考核管理、責任追究、附則。對街道公共資源交易范圍、交易方式、交易應具備的條件、交易程序進行明確。 《辦法》中街道公共資源交易范圍,依據舟山市定海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關于依規調整進區級平臺招標工程規模標準的通知》文件制定。 重點介紹以下四個內容: 一是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在20萬元(含)—60萬元(不含)需進入街道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 二是社區工程項目5萬元(含)—60萬元(不含)經社區黨組織提議、兩委聯席會議通過后,形成項目實施決議,在社區公開欄及項目實施地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再委托街道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招投標活動; 三是村集體的項目5萬元(含)—60萬元(不含)經村黨組織提議、兩委聯席會議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股東)代表會議決議通過后,形成項目實施決議,在村務公開欄及項目實施地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再委托街道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招投標活動; 四是監理、咨詢、項目管理等合同估算價在20萬元(含)—30萬元(不含);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萬元(含)—30萬元(不含)的項目需進入街道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 五、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有未納入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環南街道、環南街道集體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舟山市定海區東岠文旅發展有限公司、社區(村)為建設單位實施的項目(包括省市重點項目、舊城委托、一事一議、應急工程等)。 舟山市定海區東岠文旅發展有限公司為最新修改內容。 六、施行日期 本辦法自2023年12月23日起開始施行。 七、聯系方式 解讀人: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政府環南街道辦事處? 陸立平 聯系方式:0580-2023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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