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區人民政府
|
舟山市定海區白泉鎮人民政府原黨委書記陳益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結果
|
|||
| 發布時間:2025-07-04 15:58 | 信息來源:區審計局 | 訪問次數: |
|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五十八條、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規定(試行)》《關于建立健全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的意見》,經中共舟山市定海區委審計委員會批準,中共舟山市定海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舟山市定海區審計局派出審計組于2024年7月至11月,對陳益同志任舟山市定海區白泉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白泉鎮”)黨委書記期間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履行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1.土地資源資產:白泉鎮土地總面積123000畝,其中耕地面積15250畝,城鎮建設用地面積6053.55畝。 2.森林資源資產:白泉鎮森林資源較為豐富,截至2023年,林地面積56201.71畝,森林面積51109.94畝,森林覆蓋率36.82%。 3.水資源資產:白泉鎮境內河道47條,其中市級河道1條,區級河道1條;水庫21座。 4.生態環境保護:建立“田長制”、建立“河(湖)長制”、建立“林長制”等,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管力度。 二、審計評價意見 從審計情況看,陳益同志任職期間,認真貫徹中央、省市區關于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但本次審計也發現,陳益同志在履行自然資源責任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需要改進和完善。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和整改情況 (一)項目后續管理不規范。項目基礎設施管護不到位;已建成的高標準農田撂荒。 (二)水資源日常管理不到位。水庫庫區水環境管理不到位;河道防護欄維修養護不到位。 (三)生態修復項目合同簽訂不及時。 (四)2023年生態環境滿意度全區排名靠后。 對本次審計發現的問題,舟山市定海區審計局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提出了審計建議,并要求進行有效整改。被審計單位高度重視,鎮黨委班子成員帶頭落實整改措施,目前4個立行立改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他問題正在整改中。對未完成整改問題,我局將持續跟蹤后續整改情況。 |
|||
|
|||
|
|||
| 【返回頂部】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