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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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區農業農村局關于對區十八屆人大四次會議第12號閉會建議的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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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建舟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海水養殖尾水排放標準化的相關建議》收悉。我局高度重視,經研究,現將建議中涉及到的有關問題答復如下: 浙江省強制性地方標準《海水養殖尾水排放標準》(DB33/1384—2024)已于2024年5月15日發布,并于2024年10月15日實施,對海水養殖企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據目前養殖基礎設施薄弱導致改造成本較大,養殖效益低下導致養殖戶不愿投入資金改造等問題,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集中力量開展水產養殖尾水治理。從2018年開始,引導全區規模以上養殖單位做好養殖尾水治理工作,完善治理措施。區府辦下發了開展水產養殖尾水治理工作文件,下達了我區尾水治理任務,規模以上養殖主體實行一戶一表分類治理制度。其中19家南美白對蝦和1家日本對蝦養殖單位主要采用沉淀、曝氣與生物綜合處理等分級處理模式,4家梭子蟹養殖單位采用溝渠沉淀過濾和多營養層級養殖原位處理技術。2019年,完成1097畝尾水治理,2020年完成845.38畝,2021年完成965.62畝,3年累計完成養殖尾水治理2908畝,全區所有海水養殖場已完成尾水處理設施配備工作。同時指導養殖戶收集養殖活動產生的塑料垃圾等固體廢物,推動無害化處理或資源化利用,每年累計出動人員300余人次,檢查養殖場100余家次。 2.政策扶持推進水產養殖尾水治理。根據《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推動農漁業現代化先行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定政發﹝2024﹞11?號),該政策提出要發展新型生態養殖業,支持養殖尾水治理設施設備改造提升和生態化處理、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創建。在實際省、市、區項目申報過程中,將配備尾水處理設施作為項目立項的前置條件,同時安排各級資金,支持養殖場開展水產養殖尾水處理設備配置,累計已投入資金100余萬。 3.推動水產養殖轉型升級,深化水產養殖尾水治理。我局以項目形式大力支持工廠化循環水養殖和智能化設施配置,目前我區2家養殖主體配備了循環水設施并投入使用,5家養殖主體配置了自動增氧、自動投餌、水質監測等數字化設備,2家養殖主體獲評省級數字漁場。同時鼓勵企業、養殖戶開拓創新,在養殖新技術推廣應用領域突破,構建“產學研用”協同創新體系,目前我區已有4家養殖企業與浙江海洋大學、浙江省海洋水產研究所等科研院校建立了合作機制,對養殖新技術等領域進行科研攻關。在深化水產養殖尾水治理方面,從2021年開始與舟山市水產研究所合作,在全區主要水產養殖場尾水處理池種植紅樹林,進一步凈化水質、靚化景觀、維護沿海生物平衡,4年來累計種植10萬余株,覆蓋面積4080畝,同時于2025年推廣在尾水處理種植海馬齒,初步取得一定成效;積極實施尾水處理效果評估工作,每年安排專項資金委托省海洋水產研究所對養殖場尾水進行監測,檢測批次每年超過100個,并出具尾水治理效果評估報告,為我區進一步深化養殖尾水治理提供數據支撐和技術支持。 感謝您對政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舟山市定海區農業農村局 2025年9月29日 (聯系人:王國鈺,聯系電話:18205803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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