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區人民政府
| 索 引 號: | 11330902002638040Q/2025-00058 | ||
| 文 號: | 定財農〔2024〕196號 | 主題分類: | 財政 |
| 文件登記號: | 有 效 性: |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體裁分類: | |
| 發布機構: | 區財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03 |
| 政策原文: | 查看政策原文 | ||
| 關于《定海區糧食生產貸款貼息管理實施細則》的政策解讀 | ||
| 發布日期:2025-01-03 信息來源:區財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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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1日,舟山市定海區財政局、舟山市定海區農業農村局、舟山市定海區發展和改革局印發了《定海區糧食生產貸款貼息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現就“細則”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省政府關于切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有關要求,加強對糧食生產主體的金融扶持,做好糧食生產貸款貼息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浙江省農業農村廳等7部門關于切實抓好2024年糧油生產保供工作的通知》(浙農種發〔2024〕6號)、《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 浙江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優化糧食生產貸款貼息政策的通知》(浙財農〔2020〕1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二、主要內容 細則共分為七個部分,主要明確糧食生產貸款貼息政策調整完善后涉及的貸款銀行、貸款對象、貸款額度和用途、貸款條件、貸款方式、貸款期限及利率等內容,并對貼息貸款程序、貼息標準、時間等進行優化。細則的適用范圍及標準主要如下: (一)貸款銀行。定海區內農業銀行分支行、中國銀行分支行、郵儲銀行分支行和定海海洋農商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定海區內其他愿意按照浙財農〔2020〕18號文件規定提供優惠貸款利率、優化貸款流程、強化貸款管理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均視同納入合作銀行范圍。 (二)貸款對象。主要是全年稻麥復種、一季旱糧種植和 “三園”地間套種同一旱糧作物(不含大小麥)面積達到50畝(含)以上的規模化種糧主體,具體包括種糧大戶和從事糧食生產的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等。 (三)貸款額度。根據借款人的合理資金需求、償還能力、糧食生產經營規模、貸款擔保等因素合理確定。其中,除設施設備建設更新的貸款外,按照種糧面積計算并控制在每畝1000元以內。 (四)貸款期限及利率。貸款期限靈活確定,一般為1年以內,最長不超過3年。貸款利率原則上按同期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執行。 (五)貸款貼息的標準。省財政按3%的貼息率且不超過實際貸款利率的70%(兩者取低值)給予貸款貼息,逾期貸款不予貼息。 三、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舟山市定海區財政局、舟山市定海區農業農村局 解 讀 人:王藝樺、虞志浩 聯系電話:0580-8252868、0580-2031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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