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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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春季定海城區直屬公辦幼兒園托班插班預登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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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5-01-02 信息來源:舟山市定海區幼兒教育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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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春季,我區舟山幼兒園、舟山市機關幼兒園、定海區沁蘭幼兒園、定海區機關幼兒園托班還有少許空余學位,現定于2025年1月15日起進行插班對象預登記,特告知如下: 一、現場預登記 (一)預登記對象 同時符合以下年齡、戶房等條件,要求2025年春季入托班的幼兒,須在規定時間按要求參加預登記申報。每個對象只需申報一次,重復申報且信息不一致的,可能會影響錄取。 1.年齡條件: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間出生,且身體健康(無慢性傳染病)、能獨立參加集體活動的幼兒。 2.戶籍和居住條件: (1)戶籍或房產在定海城區的居民子女條件。幼兒于2025年1月17日前戶籍(以戶口本為準)在定海城區,且其父母或祖(外祖)父母房產(以房產證為準,且房產性質必須為住宅,不含共有房產、商業房產等)在定海城區。或者滿足戶籍、房產條件之一者,即于2025年1月17日前幼兒戶籍在定海城區,或于2025年1月17日前其監護人房產在定海城區。 (2)戶籍和房產不在定海城區的從業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條件。本市進城從業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具備三項條件:一是其父母雙方居住在定海城區三街道的(以社區蓋章認定的租房合同為準);二是父母至少一方在定海區域就業(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在定海區域取得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的;三是父母至少一方按規定參加本地社會保險。非本市進城從業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其父母一方還需持有定海區簽注的《浙江省居住證》或《流動人口登記表》。 (二)預登記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25年1月15日——17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2.地點:為方便定海城區居民就近辦理預登記手續,本次預登記設立以下四個登記點,請有入托意向的居民任選一個地點登記。登記點并不一定是入托錄取幼兒園,詳見以下“錄取辦法”。 舟山幼兒園(定海區環城東路38號)家長接待室 舟山市機關幼兒園(定海區文化路15號)一樓大廳 定海區沁蘭幼兒園(定海區陽光路96號)一樓大廳 定海區機關幼兒園(定海區桔園北區39號)一樓大廳 (三)信息核實和入托意向選擇 1.主要核實內容及需提供材料(相關原件、復印件各1份):(1)幼兒年齡(出生證明)。(2)幼兒戶籍(戶口本)及其監護人房產信息(房產根據住房產權證認定。屬于拆遷戶的,需出示拆遷安置協議;屬三代同堂的,需提供祖輩房產證和證明祖孫關系的相關證件)。(3)其他條件,租房合同、勞動合同、社保證明、《浙江省居住證》或《流動人口登記表》等。 2.預登記表格其中一欄為“入托意向幼兒園”選擇,入托對象監護人可根據入托需求填寫入托幼兒園的順序,最多可填寫四所幼兒園。 二、錄取辦法 1.根據現場預登記和信息核實情況,結合監護人“入托意向幼兒園”選擇,按條件分類分批的辦法錄取。當定海城區內入托預登記人數超過四個園所空余學位數時,按“有戶有父母房”“有戶有祖輩房”“有戶無房”“無戶有父母房”“無戶有祖輩房”“無戶無房”的類別順序依次錄取。 2.在分類錄取的基礎上,符合條件的同一類別入托對象,根據監護人填寫的“入托意向幼兒園”選擇順序錄取至對應的幼兒園,即先錄取“第一意向幼兒園”,再依次錄取“第二意向幼兒園”“第三意向幼兒園”等,依次類推。當選擇“某一意向幼兒園”的入托對象超過某一所幼兒園的空余學位數,按入托對象在城區內取得戶籍時間早者優先的原則安排錄取;入托對象在城區內無戶籍的,或取得戶籍時間相同的,以其父母或其祖輩的住房產權證取得早者優先的原則安排錄取。因無學位而無法被錄取的,插班申請事項終止。 3.入托錄取名單預計于1月底公布,具體以幼兒園通知為準,請家長及時關注。 招生工作咨詢電話:8260393 ??2320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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