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區人民政府
| 索 引 號: | 113309025862954312/2024-78671 |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政務公開 | |
| 文件登記號: | 有 效 性: |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體裁分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區府辦 | 成文日期: | 2024-12-16 |
| 政策原文: | 查看政策原文 | ||
| 《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政策解讀 | ||
| 發布日期:2024-12-16 信息來源:區府辦 | ||
|
一、政策背景 今年5月,省委、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了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及涉企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確各級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清理由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和發改部門負責組織、制定機關具體負責清理。 為此,區司法局依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牽頭組織相關部門、鎮(街道)對2023年12月31日前以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原區委區府辦)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梳理,并形成清理目錄。重點圍繞破除市場壁壘、清理不平等對待企業、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上位法已經廢止或修改等情況,按照“誰起草、誰建議”“誰制定、誰清理”的原則,堅持開門清理、審慎推進、強化協同,確保清理工作不折不扣落實到位。 二、主要內容 (一)繼續有效的文件123件,其中3件文件除有關限額標準執行現行上位法的規定,或暫停執行相關內容與上位法不一致外,其余內容繼續有效。 (二)修改的文件6件暫時有效,文件中與法律、法規和規章等上位法相抵觸部分的內容停止執行,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待新文件發布后原文件自行廢止。 (三)廢止(失效)文件57件。 (四)文件共包含四個文件目錄: 1.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2.繼續有效但有關限額標準執行現行上位法的規定或暫停執行相關內容與上位法不一致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3.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4.廢止(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三、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3日起執行。 四、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舟山市定海區司法局 解讀人:李靈華 聯系方式:0580-2056823 |
||
|
|
||
|
||
|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