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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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定海區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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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來源:區府辦 | 瀏覽次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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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屬各單位: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4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礦產資源規劃 (2021-2025年) 目 錄 一、總則 二、現狀與形勢 (一)經濟社會發展概況 (二)礦產資源現狀 (三)礦產資源形勢 三、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二)基本原則 (三)規劃目標 四、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布局 (一)礦產資源勘查 (二)勘查規劃區塊 (三)建筑用石料集中開采區 (四)開采規劃區塊 五、礦業結構調整 (一)開發利用強度 (二)開發利用結構 (三)開發利用水平 六、礦業綠色發展 (一)綠色礦山建設 (二)礦區生態保護修復 七、重點任務 (一)“山海地”海島資源保障工程 (二)智能化綠色礦山建設工程 (三) “天人合一”監管工程 八、礦政管理措施 (一)多部門聯合,建立齊抓共管責任機制 (二)政府調控,實施計劃管理 (三)數字賦能,建立礦產資源數字化監管服務平臺 (四)簡化審批,落實“最多跑一次”目標 九、規劃實施管理 (一)加強規劃組織領導 (二)加強規劃實施管理 (三)加強規劃實施評估 (四)加強規劃監督管理 (五)加強規劃宣傳力度 十、附則 一、總則 “十四五”到2035年,定海區將在實現高水平全面小康的基礎上,全面開啟花園式國際人文港城建設新征程,為當好建設“重要窗口”海島風景線排頭兵而努力奮斗。為保障全區十四五經濟社會發展所需礦產資源的有效供給,確保礦業開發與生態保護協調發展,推進礦業高質量發展。依據礦產資源法,結合《舟山市定海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浙江省舟山市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年)》、《舟山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0-2035年)》及相關專項規劃,在總結上一輪規劃編制和實施成效基礎上,按照《浙江省市、縣礦產資源規劃編制指南》要求,制定《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兑巹潯分攸c闡明定海區十四五礦業發展主要任務,明確政府宏觀調控重點,引導礦業市場行為方向,是政府出讓登記、依法監管的重要依據。 《規劃》是《舟山市定海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的專項規劃,是舟山市礦產資源規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定海區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勘查、開發和保護活動的指導性文件。 《規劃》以2020年為基期, 目標年為2025年,展望到2035年。 《規劃》適用范圍為定海區所轄行政區域。 二、現狀與形勢 (一)經濟社會發展概況 定海區地處舟山群島新區中西部,東與普陀區接壤,東臨太平洋,北與岱山縣諸島毗鄰,西南與寧波北侖隔海相望。 通過舟山跨海大橋無縫對接寧波,是中國沿海南北海運和遠東國際航線的咽喉要沖,長江流域對外開放的海上門戶和重要通道。 2020年,全區下轄10個街道3個鎮(其中臨城街道和千島街道委托舟山市新城管理委員會管理);全區陸域面積568.80平方千米,海域面積837.46平方千米;戶籍人口 40.10萬人,地區生產總值569.56億元,礦業總產值12.32億元,占 GDP比例達2.16%,較好的保障了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二)礦產資源現狀 1.礦產資源特點 經數十年地質礦產勘查,定海區礦產資源已基本查明,發現有銅、鉛、鋅、金、銀、硫鐵礦、鐵及建筑用石料等8個礦種, 1處礦產地。礦產資源特點是非金屬礦產建筑用石料豐富,是定海區唯一有開采價值礦產資源,除此以外,其他金屬、非金屬和能源礦產資源貧乏。 (1)金屬礦產 后岙鉛鋅礦為礦(化)點,分布在定海白泉后岙,量少,品位低,不具備開采經濟價值。 (2)非金屬礦產 建筑用石料:巖性為凝灰巖、花崗巖,分布廣,資源量大??砷_采加工成碎石、機制砂,作混凝土粗細骨料;或作宕碴開采,用作工程填料。 2.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現狀 “十三五”時期,全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相關決策部署,統籌資源保障與生態保護,堅持優化礦山布局,推進礦業綠色發展,實施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完善礦產資源管理機制,圓滿完成了“十三五”目標任務(表一),為經濟社會持續平穩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截至2020年底,共有采礦權5宗,均為建筑用石料礦山,其中經營性礦山4宗,工程性礦山1宗。 (1)取得成效 資源保障更加有力。全區新設采礦權9個,其中經營性礦山3個,工程性礦山6個,出讓收益共計29.68億元,地方財政總收入共計17.59億元,出讓資源儲量2億噸,累計開采建筑用石料1.42億噸。建立了礦產資源與土地、岸線綜合開發統籌使用的海島模式,形成礦地資源555畝、可利用岸線資源1.24km,有力保障了城鎮化建設、石化項目、工業園區等重點工程用料和用地要求。 礦山開發布局更加合理。采礦權全部位于禁采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飲用水源保護區、海洋特別保護區等)以外,礦業權總數從2015年的12個縮減為5個,縮減率58%。 礦山開發利用水平更加高效。建筑用石料最低開采規模從20萬噸提高至88萬噸,大中型礦山比重全面達到100%。礦山企業科技水平明顯提高,冊子大皇山礦山建成全國首家砂石骨料研究院,率先構建起“產學研用”一體化平臺,入選全省智能化綠色礦山試點企業,成為全省礦業創新研發基地。 礦業綠色發展更加深入。全面完成綠色礦山建設三年專項行動,建成綠色礦山9個。至2020年納入全國綠色礦山名錄庫3個,培育出以大皇山礦山為代表的國家級綠色礦山新標桿。 礦山生態保護更加到位。全面落實露天礦山綜合整治、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部署,投入治理資金1.55億元,共完成廢棄礦區生態修復34處,完成治理面積1.48平方千米。 已形成終了邊坡的在采礦山“邊開采、邊治理”率100%,露天礦山粉塵達標率100%。 礦業管理體系更加完善。推進自然資源管理體制改革,成立由市領導牽頭的自然資源和空間資源保護利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提升了礦業權設置的審批層級和規格;通過“浙政釘.APP掌上執法系統”數字化監管平臺,礦山日常檢查和多部門聯合執法工作常態化;加強工程建設項目多余石料管控和處置,礦產資源管理能力與水平明顯提升。 基礎地質工作助力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更加扎實。“十三五”期間,完成了海岸帶綜合地質調查、火山列島環境地質調查評價、特定區域壓覆礦產資源調查等工作,為定海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翔實的基礎地質資料。完成土地質量地質調查工作,累計取得近5萬條高精度數據,基本查清了全區耕地質量狀況。 (2)存在問題 礦山管理水平需進一步提升。部分礦山企業生產工藝和技術裝備還有待改進,精細化管理和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有待提高,礦山開發智能化、數字化程度有待提升。 優質礦產資源調查、勘查的研究程度仍需提高。未開展過針對性的專題調查評價,優質石料資源情況不明,制約了機制砂、石材等礦產資源的深度開發。 (三)礦產資源形勢 1.礦產資源面臨形勢與要求 “十四五”時期,定海將堅持新發展理念,聚焦高質量發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質生活,積極構建新發展格局,全面落實“四個舟山”戰略任務部署,以深度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為導向,以浙江自貿試驗區建設為“源動力”,高質量全面推進現代化建設,全面開啟花園式國際人文港城建設新征程,奮力當好建設“重要窗口”海島風景線排頭兵。但同時,傳統海洋經濟發展面臨瓶頸,資源要素、發展空間和生態環境約束趨緊,重點領域改革創新還需強化。因此,新階段從目標、途徑、方法等多維度指明了定海“十四五”時期的發展方向和脈絡,也對定海礦產資源管理提出了新的使命要求。 保障重大項目用地用礦需求對礦業開發模式提出新要求。根據《“十四五”規劃綱要》,一大批涉及油品儲運、臨港物流、新型材料和交通設施的重大建設項目即將落地。要求探索礦地綜合開發利用、廢棄礦區生態修復治理新模式,多渠道保障全區重大項目用地、用料需求。 建設海島美麗花園對礦業綠色發展提出新要求。全面實施“美麗海島”、“美麗海灣”工程建設,持續推進海島、海洋、海岸線生態修復。要求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深入推進礦業綠色發展,推動礦山綠色升級。 國土空間規劃對礦業勘查開發布局提出新要求。落實國土空間“三條控制線”和海洋生態紅線剛性管控,科學劃定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區塊,形成礦業發展新格局。 高質量發展對數字礦山建設提出新要求。“十四五”時期,舟山市全面推進數字政府、數字社會建設目標,要求推進礦山數字化,操作智能化。定海區重點圍繞礦山開拓、運輸、監管等環節開展數字化應用,促進生產、經營、管理、資源等整體協調優化,引導礦山企業轉型升級,打造智能化現代礦業,助推全區礦業高質量發展。 融入長三角一體化對礦產資源要素保障提出新要求。“十四五”期間,定海區石料市場供大于求的基本面不變。隨著長三角一體化持續推進,依托資源稟賦和海運天然優勢,落實市級戰略統籌部署,合理參與保障區域協同發展用料需求。 2.礦產資源供需預測 需求預測:根據《定海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遠景目標綱要)》、《舟山市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十四五”發展規劃》、定海區“十三五”期間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等相關數據,從人均消耗、城市化率、固定資產投資、水泥用量和預拌混凝土產量消耗著手,對全區建筑用石料、機制砂的需求進行預測分析,預測“十四五”期間建筑用石料、機制砂總需求量分別約2215萬噸、 445萬噸,年均需求量約443萬噸、 89萬噸。 供應能力:定海區各島嶼主要由火山碎屑巖構成,可作為宕碴或加工成各級碎石料。總體上,建筑用石料資源豐富,資源保障度高;對礦石質量和礦產品質量要求較高的重大建設工程,由于勘查程度不足,優質資源情況不清,保障度不明。 2020年,全區石料礦山年設計開采規模2600噸,實際年開采量2400萬噸,根據現有礦山布局,預計未來五年的年開采規??蛇_5000萬噸。礦山生產機制砂產品一般按照10%進行加工,機制砂產能可達500萬噸/年。 供需分析:“十四五”規劃重大建設工程需要的建筑用石料礦產品有宕碴、碎石料、建筑用砂等,本地現有礦山和擬設礦山生產的礦產品(碎石料、宕碴、機制砂等)可供性高,定海區海運條件便利,環境承載能力強、輻射半徑大,同時本島還有企業專門從事石料加工??傮w上,石料礦供給可有效滿足全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多余石料可協同保障長三角市場用料需求。 三、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省委十四屆八次、九次全會部署,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為統領,以“八八戰略”為總綱,牢固樹立社會主義生態文明觀,堅持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以國土空間規劃為統領,以綠色發展為主線,以項目保障為目標,以“山海地”綜合利用為方向,以數字化管理改革為動力,確保資源供給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礦產勘查開發與生態保護相協調。為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全面開啟花園式國際人文港城建設新征程、當好建設“重要窗口”海島風景線排頭兵賦能助力。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生態優先,落實綠色發展常態化 牢牢把握生態優先這個根本前提,深入貫徹“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以碳達峰目標和碳中和愿景為導向,將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融入到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的全過程,推動礦業生產生活方式向綠色低碳循環發展。 2.堅持項目保障,推進“山海地”新模式 以服務地方經濟導向,堅定不移將服務保障重大建設項目作為礦產資源高質量發展的關鍵舉措。轉變礦業開發模式,完善礦地綜合開發利用機制,建立“礦山、土地、岸線、產業”綜合開發、統籌使用的“山海地”海島特色新資源保障模式,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資源保障和拓展空間,凸顯定海山海兼勝的公共空間體系。 3.堅持布局提升,推動礦產資源集約利用 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剛性管控,以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和海洋生態紅線為基礎,科學構建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保護布局,提高準入門檻,明確管控措施,推動礦業集聚和礦產資源高效利用。 4.堅持數字創新,助推礦政礦業全面發展 堅持“整體智治、唯實惟先”理念,以數字化改革為引領,加快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數字化轉型,全面推進礦山數字化、智能化建設,積極融入市級統一的數字化治理平臺,實現治理能力現代化;引入創新科技,推動新工藝、新技術、新方法的應用。 (三)規劃目標 2035年遠景目標。基本實現全區礦業現代化,礦業發展與生態文明高度融合,基礎地質、礦產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性作用更加明顯,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全生命周期綠色管控全面實現,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更加聚集高效,智能化綠色礦山建設全面推進,數字地礦基本建成,未來礦山初見成效,全區礦產資源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 2025年規劃目標。錨定2035遠景目標,對標“重要窗口海島風景線排頭兵”總體目標,加快打造以“山海地”模式為重點的礦產資源保障新格局, “三條控制線”和海洋生態紅線為基礎的礦產資源開發保護新格局,以智能化綠色礦山為引領的礦產資源綠色發展新格局,以數字賦能為核心的礦產資源治理新格局。到2025年,構筑與定海區經濟社會發展相一致的海島特色礦產資源開發新格局,具體目標如下(專欄一)。 礦產資源保障水平全面升級。全面保障本地重大工程礦地、石料需求,有序投放一批大型建筑用石料礦采礦權,持續形成5000萬噸的年產能力。積極引導機制砂石行業高質量發展,深入推進“山海地”統籌開發新模式,預計新增可利用礦地面積450公頃。 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全面提升。全區建筑用石料采礦權數量保持在13個以下,礦產資源開采規?;?、集約化明顯提高,集中開采區內新設礦山生產規模不小于500萬噸/年。落實礦山機制砂生產比例,引導礦企產品升級。 礦業綠色發展全面推進。綠色勘查、綠色礦山建設全面推進,應建綠色礦山建成率達95%以上,新增入選全國綠色礦山名錄庫2個。全面落實“邊開采、邊治理”,礦山粉塵防治水平達標率達到100%,智能化綠色礦山有序推進。 地質工作支撐能力全面加強。協調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地質資料匯交、地熱資源調查和舟山城市地質調查工作,地質工作服務理念、服務功能、服務領域、服務方式加快轉變,地質成果轉化取得新進展。 礦產資源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數字化改革全面推進,勘查、開發、儲量、監管等核心業務管理進一步完善,權責對等、分工明確、風險可控、高效協同的管理機制基本形成。 注: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納入指標管理,廢棄礦山、地質災害等修復治理項目不納入。 四、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布局 根據定海區礦產資源分布規律、勘查和開發利用現狀,按照生態優先原則,堅持“出地”和“出礦”并重、 “礦地”結合,構建“山海地”海島特色新資源保障模式;嚴格落實國土空間“三條控制線”和海洋生態紅線剛性管控要求,實行差別化管理政策,落實上級劃定的地熱勘查規劃區塊1個、建筑用石料集中開采區1個,劃定縣級開采規劃區塊13個。 (一)礦產資源勘查 遵循地質成礦規律和市場規律,重點開展地熱勘查,提高清潔能源的勘查開發利用強度,與當地旅游產業發展結合。允許勘查礦種:地熱。 禁止在生態保護紅線內開展礦產資源勘查活動,禁止在永久基本農田內進行除地熱、礦泉水以外的礦產資源勘查活動,禁止在城鎮開發邊界內進行除地熱、礦泉水和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之外的礦產資源勘查活動。 (二)勘查規劃區塊 落實市級地熱勘查規劃區塊1個(附表4),作為探礦權設置的依據。鼓勵社會資金投入,全面實施綠色勘查,最大限度減少勘查項目對生態環境的擾動。 定海區雙橋街道紫微村地熱勘查規劃區塊。位于定海區雙橋街道紫微村一帶,區塊面積4平方千米,該區域出露地層為下白堊統火山碎屑巖,發育花崗斑巖,北東向斷裂發育,溫州-鎮海區域深大斷裂在此通過,深部可能存在隱伏花崗巖體。計劃于2022年下半年,開展勘查工作,提交勘查成果報告。 (三)建筑用石料集中開采區 落實上級劃定的建筑用石料集中開采區1個。 金塘島南部建筑用石料集中開采區:分布在定海區金塘島南部沿海一帶,面積19平方千米。現有采礦權1宗,年產規模680萬噸;擬設采礦權4宗,設計總生產規模〉1000萬噸/年,采礦年限5-6年,建筑用石料資源總量為18146萬噸,設礦方向以礦地綜合開發利用為主,新建礦山原則上須落實配套生產不低于20%開采規模的機制砂。 (四)開采規劃區塊 結合本級規劃權限、資源稟賦特點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落實空間管控要求,按照劃定原則、劃定技術要求、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和安全生產距離要求等因素,劃定開采規劃區塊,并將其作為采礦權設置的依據。 1.劃定原則 以定海區“十四五”國民經濟發展規劃為基礎,充分考慮全區重大項目、重要基礎設施、城鎮化發展用地和用料需求,堅持以項目為導向,結合環境承載能力、區位與交通運輸條件、周邊環境條件及社企和諧等因素,按照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以及礦地綜合開發利用等要求,選擇在項目計劃實施區域和歷史廢棄宕口的位置上劃定開采規劃區塊。 2.禁止開發區域 禁止在生態保護紅線內進行礦產開發活動,禁止在永久基本農田內進行除地熱、礦泉水以外的礦產資源開發活動,禁止在城鎮開發邊界內進行除地熱、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之外的礦產資源開發活動。 3.劃定結果 劃定開采規劃區塊13個(專欄二)。按礦種劃分,建筑用石料區塊12個,地熱區塊1個;按類型劃分為3類,為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類、廢棄礦區生態修復治理類和探轉采類(地熱)。 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圍繞本地城鎮融合發展、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綠色產業發展、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需求,在保障項目用地和用料的情況下,結合礦區生態保護和資源利用等要求,合理劃定開采規劃區塊。 廢棄礦區生態修復治理項目。修復治理性開采礦山結合用地或生態景觀進行單體設計,加強礦山空間資源使用功能的統籌謀劃,實現基于礦山國土空間資源的系統轉型利用,形成具有增值潛力的礦山空間資源,實現持續、有序、綠色開采。 地熱探轉采項目。根據區塊勘查成果,選擇有利區域進行地熱資源開發,相關程序和工作應符合規范和管理要求。 五、礦業結構調整 (一)開發利用強度 落實上級規劃下達指標,實施指標調控,科學設置、計劃管理、合理投放采礦權。到2025年,礦山(除地熱)數量控制在13宗以內,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納入規劃指標管理,廢棄礦區生態修復項目不受指標控制。 (二)開發利用結構 強化差別化準入和開發管理,強化以集中開采區為引領的開發利用格局,促進礦業轉型升級。 規模結構調整。集中開采區內落實總量、規模、出地和岸線“四控”制度,即最低儲量規模原則上不小于2000萬噸、生產規模不小于500萬噸/年、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形成礦地面積原則上不小于300畝、可利用自然岸線與平整腹地連片。集中開采區外僅允許設置批準立項的礦地綜合開發利用、廢棄礦區生態修復和工程建設等項目類采礦權,新設礦山不受最低開采規模、形成礦地和開發利用時間限制。 技術結構調整。結合市場需求和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引導企業進行信息化、現代化和數字化改革。鼓勵礦山企業采用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藝,全面提升石料爆破和開采條件。強化配備粉塵防治設備,確保粉塵防治達標率為100%。 產品結構調整。優化礦產資源開發結構,提高資源利用水平。鼓勵企業調整產品結構和產業結構,發展礦產品深加工和產品系列化,生產塊石、各級碎石和機制砂,構建混凝土攪拌站、瀝青站、三合土攪拌站、機制砂加工站一體化生產,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提升礦業經濟效益。 (三)開發利用水平 以建筑用石料礦山精細勘查成果為依托,實施分類開采和應用,優礦優用,對建筑用石料礦體、宕碴礦體實施分采、分運和分用,確保礦產品綜合利用率在95%以上。優化產品結構,補齊短板,生產系列產品;拓寬利用渠道,延伸礦業產業鏈,建立礦山廢水治理和循環利用系統,實現水資源循環利用。統籌協調各類資源的融合利用,科學布局,推進礦產資源向土地等資源轉換,生態環境治理最小化。 鼓勵礦山企業技術創新、工藝創新,提高機械化和數字化作業水平,按照“整體規劃、分類引導、有序開發、有效供給”的原則,針對不同的市場需求,引導企業向精細化、科技化發展。 六、礦業綠色發展 (一)綠色礦山建設 根據《浙江省國土資源廳等六部門關于轉發國土資源部等六部委(關于加快建設綠色礦山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浙土資規〔2017〕12號)要求,綠色礦山屬于礦山開采的配套建設項目,礦山開采必須根據標準建設綠色礦山。落實上級規劃下達的指標要求,有序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到“十四五”末,應建綠色礦山建成率達到95%。預計新增2家礦山納入全國綠色礦山名錄庫。 新建礦山。礦企必須在礦山正式投產后6個月內完成綠色礦山建設工作,并按照“企業主建、第三方評估、達標入庫、信息公開”的綠色礦山建設評價程序執行。 生產礦山。定期開展礦山監管,引導礦山企業工藝升級和設備改造,提升綠色礦山建設質量。完善出入庫機制,綠色礦山建設任務完成后質量有所下降的礦山企業,6個月內需完成整改工作;整改后第三方評估仍不合格的礦山從名錄庫剔除,并進行公開曝光,同時將礦山企業和相關負責人列入行業誠信“黑名單”。 推進智能化綠色礦山建設。重點圍繞數字化、智控化、無人化、可視化四個方面,以大皇山智能化綠色礦山建設試點為引領,形成自身建設標準和可復制、可推廣的建設模式,推進全區綠色礦山智能化建設。 (二)礦區生態保護修復 嚴格落實礦山生態(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制度和土地復墾制度,建立健全礦山建設、生產、閉坑全生命周期、全礦區和全環節的生態保護與治理修復監管機制。嚴格落實“邊開采,邊治理”要求和粉塵防治措施,礦山全部建立粉塵實時監測系統。壓實在采礦山企業主體責任、強化日常監管,實現粉塵達標排放,礦山閉坑前全面完成生態環境治理修復任務。 七、重點任務 (一) “山海地”海島資源保障工程 將礦地綜合開發利用、全域土地整治、廢棄礦區生態修復治理與后續產業發展、土地資源整合等需求結合,發揮土地和岸線資源優勢,形成“山海地”綜合開發、統籌使用的海島特色新資源保障模式。新設礦山形成的礦地提前謀劃布局,最大限度促進岸線和腹地資源的結合利用,釋放最大的集約效益。明確礦區資源儲量、開采規模、開采期限、岸線保護整理和交地標準、期限等相關事項。“十四五”期間開展“山海地”海島特色資源保障工程12個。 (二)智能化綠色礦山建設工程 堅持政府引導,以企業為主體,以冊子大皇山智能化綠色礦山建設試點項目為標準,部署實施“164”智能化綠色礦山建設,形成1個模型(礦山三維模型)、 6個系統(越界預警、視頻監控、粉塵監測、智能卡車調度、人員車輛定位、機制砂砂粒形貌監測)、 4大平臺(數據、管理決策、精準管控、場景應用),推動全區綠色礦山建設再深化。 (三)“天人合一”監管工程 全面落實礦產資源監管職責,維護礦山資源開采秩序,推進礦業權事中事后監管,落實數字化改革工作目標,逐步推廣監控系統(天網)、引入電子界樁(電網)、依托3D成像技術(數網)、建立監管巡查(人網)、推進監管法制化(法網)“五網聯動”的“天人合一”礦產資源動態監管新模式。 八、礦政管理措施 (一)多部門聯合,建立齊抓共管責任機制 各鄉鎮(街道)要切實提高依法管礦用礦意識,正確處理開發與保護、政府與市場、當前與長遠、局部與整體的關系,切實發揮規劃的引領作用。規范工程采礦監督管理,落實工程采挖石料報備、審查、驗收機制。強化源頭管控,完善以地方政府為主體,公安、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水利、應急、港航、市場監督等部門齊抓共管責任機制,建立健全礦產資源綜合執法機制。 (二)政府調控,實施計劃管理 區自然資源部門要編制年度出讓計劃,報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匯總,建立年度礦業權出讓項目庫,經市自然資源和空間資源保護利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方可開展報批。提高準入門檻,實行指標和總量雙控管理。加強礦產資源集約節約利用,建筑用石料集中開采區和開采規劃區塊外,不得新設采礦權。集中開采區內新設礦山最低儲量規模原則上不小于2000萬噸、生產規模不小于500萬噸/年、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形成礦地面積原則上不小于300畝。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指標總量調控規定,適時發布全區年度出讓資源總量管控要求。因浙江自貿試驗區等重點項目原因新設采礦權,需對《規劃》進行修編,增設開采規劃區塊。 (三)數字賦能,建立礦產資源數字化監管服務平臺 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建,分類分別開展礦山數字化建設,依托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等信息技術,接入省級平臺“綠礦智用”場景信息自動采集系統、在線監測系統、視頻監控系統、動態監管系統等,全面推行“掌上執法監管”,構建“天人合一”的立體監管體系。加強信用評價結果綜合應用,提高企業失信成本,進一步完善礦業權人信用監管體系。集成全區建筑用石料開采、加工、銷售、物流等各環節數據信息,整合砂石價格資源信息,推動砂石料供需市場互聯互通,接入浙江省砂石行業高質量發展服務平臺,推動砂石行業高質量發展。 (四)簡化審批,落實“最多跑一次”目標 進一步落實“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和目標,優化調整審查環節、簡化優化要件材料、不斷提升行政效率,高效服務礦業權人,營造良好發展環境。深化“凈礦”出讓機制,以用地用林用海有保障、無干擾無阻礙無糾紛地順利進場施工、直接辦理礦業權登記為標準,確保健康有序發展。 九、規劃實施管理 (一)加強規劃組織領導 在區人民政府領導下,由自然資源部門牽頭,與區發改委、財政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交通局、文廣局和應急局加強配合,做好規劃組織實施工作。形成推動規劃實施的合力。及時研究解決規劃實施中的重大問題,將規劃實施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規劃實施共同責任制。 (二)加強規劃實施管理 區人民政府落實責任分工,推動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在規劃實施過程中,要堅決貫徹本規劃提出的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落實上級規劃下達的各項指標,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均以本規劃為依據。建立規劃實施目標責任制,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承擔規劃實施的主體責任,按照權限分工落實目標任務,并將其納入年度考核體系。 (三)加強規劃實施評估 區自然資源部門跟蹤規劃實施全過程,及時總結礦產資源規劃實施的進展、成效及存在的問題,分析規劃面臨的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和影響規劃目標任務落實的主要因素,研究提出規劃調整和完善的政策建議,開展規劃中期和總結評估。需要修訂《規劃》時,應經區人民政府同意,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四)加強規劃監督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領導、部門協同、群眾參與、社會監督的規劃實施監督管理工作機制,加強對礦產資源規劃實施監督管理,創新規劃實施監督方式。自然資源管理部門牽頭制定監管重點和工作部署,強化對集中開采區等重點區域的監督管理,強化礦業權人誠信體系建設,及時糾正違法規劃行為。建立規劃實施管理臺賬,利用網絡、信息平臺及時公布規劃實施進展。 (五)加強規劃宣傳力度 加強規劃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充分利用地球日、環境日等主題節日,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廣泛宣傳礦產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全區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情況和面臨形勢,提高礦情認識,增強法制觀念,引導社會各界關心和支持礦產資源管理工作。 十、附則 《規劃》由《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年)》文本、附圖及附表組成。 《規劃》由舟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定海分局負責解釋。 《規劃》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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