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區人民政府
|
商品有機肥補貼申報指南
|
|||
| 發布日期:2023-12-29 信息來源:區農業農村局 | |||
|
一、補貼對象。 在本區區域(不含臨城)內推廣使用商品有機肥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植大戶和農業企業等規模經營主體為主,1噸起補。 二、補貼標準。 省補貼商品有機肥產品由補貼對象自主采購,供肥企業實行“備案制”,數量不限。施用納入定點供肥企業供應的商品有機肥,享受省級補貼200元/噸,但省補資金補貼額度不超過產品單價的三分之一。享受區級補貼120元/噸。 三、申報流程 1、符合條件的農戶(主體)填寫申報表,向所在村申請商品有機肥補貼,提供商品有機肥銷售合同、銷售發票、收貨確認單等相關資料,并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2、各村登記、核實,審核后的擬享受補貼商品有機肥數量必須在各村張榜公示一周以上,附舉報電話,并拍照留底,各村必須保存商品有機肥申報資料及公示件,經公示無異議后,將補貼資料報所在鎮街。 3、各鎮、街道要及時將本鎮(街道)各村上報的商品有機肥補貼申報資料進行核對和匯總,經確認無誤后公示一周以上,將通過審核的銷售合同、銷售發票、收獲確認單、補貼清冊和公示照片等上報定海區農業農村局,各鎮(街道)做好本轄區內相關補貼資料的存檔工作。 4、區農業農村局對各鎮街上報數據和資料進行匯總、抽查審核,區財政局進行面上審核后,區農業農村局在區政務公開網站進行網上公示7天。 5、公示結束后,區財政局和區農業農村局聯合發文并下達補助資金。通過鄉鎮公共財政信息管理系統將補貼資金直接發放到申報人銀行賬戶。 辦公地址及聯系電話 辦公地址:定海區曉峰路66號定海區農業農村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劉潔琪,0580-2026800。 |
|||
|
|||
|
|||
| 【返回頂部】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