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區人民政府
| 索 引 號: | 11330902002637216C/2022-58827 |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農業、畜牧業、漁業 | |
| 文件登記號: | 有 效 性: |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體裁分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區農業農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25 |
| 政策原文: | 查看政策原文 | ||
| 《舟山市定海區農業農村局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 ||
| 發布日期:2022-02-25 信息來源:區農業農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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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政策解讀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舟山市定海區農業農村局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第二十九條“制定機關應當每隔兩年對本機關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組織全面清理;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及時修改或者廢止。制定機關全面清理行政規范性文件后,應當及時公布繼續有效、擬修改、廢止和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钡囊幎?,我局對本機關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重新清理。 二、制定過程 在充分考慮我局工作實際和各項政策措施在實踐中的運用情況的基礎上,明確了本次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點:行政規范性文件的主要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規定相抵觸的,或與我區農業農村發展實際形勢不相適應的,應予以廢止;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部分內容與上位法不一致的,或與上級改革決策不一致的,應予以修改;因實施期限屆滿或相關工作任務已完成、文件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不再執行的規范性文件,應宣布失效。據此,我局起草了《舟山市定海區農業農村局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并于2022年2月7日在政府門戶網站上予以公布,公開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公示期內未收到反饋意見。 三、主要內容 我局對2022年1月1日前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確定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8件,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4件,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2件。 本次清理宣布廢止、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再作為定海區農業農村局實施行政管理的依據。本通知自2022年2月24日起施行。 四、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舟山市定海區農業農村局 聯系電話:0580-255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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