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實施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全區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和政策,優化主要通道布局,統籌區域、城鄉交通發展。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融合銜接。 (二)組織擬訂并實施公路、水路客運、陸島交通碼頭等專項規劃。起草有關交通運輸行政管理的規范性文件草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統籌推進交通領域綜合改革。負責交通運輸行政審批工作。 負責交通運輸信用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綜合交通產業發展,負責交通運輸業培育。 (三)負責統籌協調綜合交通建設。負責全區公路、陸島交通碼頭工程建設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公路、陸島交通碼頭等建設市場監管。負責公路、陸島交通碼頭等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管。負責和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維護。 (四)負責協調推進綜合運輸發展。負責全區道路運輸和水路客運及相關產業的行業管理工作。協調轄區內各種運輸方式的綜合平衡及班線、航線分布,引導運輸結構的優化。指導城鄉客運有關設施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區公路養護、公路路政、公路收費的管理工作。負責公路的運行監測和協調工作。 (六)負責、指導公路、水路客運等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協調國家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 (七)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客運、陸島交通碼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資金安排建議并監督使用。提出交通運輸發展專項資金安排意見并監督實施。負責和指導監督交通有關規費政策實施。 (八)指導并組織實施交通科技項目,推進交通領域科技創新能力建設。負責綜合交通大數據管理,推進數字交通服務體系建設。落實交通運輸行業生態環境保護要求,指導公路、水路客運行業生態保護及修復、節能減排、污染防治等工作。 (九)負責全區國防交通和交通領域軍民融合相關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優化全區綜合交通運輸體制機制,構建規劃一張圖、建設一盤棋、管理一體化格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減少環節、優化流程、提高效率,最大限度減少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和干預,優化營商環境。推進交通運輸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降低物流業成本。進一步增強交通運輸領域科技創新能力,推動互聯網、大數據、智能化與交通運輸行業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著力構建海島城市多元立體、互聯互通、無縫銜接、安全便捷、綠色智能的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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