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區人民政府
|
定海區大氣污染防治情況專項審計調查整改結果公告
|
|||
| 信息來源:區環保局 | |||
|
2020年5月8日至6月5日,舟山市審計局派出審計組對定海區大氣污染防治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出具了《定海區大氣污染防治情況專項審計調查報告》(舟審財調報[2020]2號)。定海區政府高度重視,針對報告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現將整改結果公示如下: 一、審計反映問題 (一)工業廢氣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1、揮發性有機物監管體系欠完善;2、揮發性有機物整治驗收不規范;3、船舶制造企業廢氣收集率低;4、個別企業在線監測運行不穩定。 (二)交通運輸領域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1、重型柴油貨車安裝遠程在線監控并聯網工作需加快推進;2、排放檢測與強制維護(I/M)制度落實不到位;3、對排放超標、檢測不合格的車輛未進行相應的處理處罰。 (三)揚塵治理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1、建設工地揚塵管控存在不足;2、建設工地在線監測系統未發揮實際效用。 (四)空氣質量監測體系建設不夠完善。1、對排污單位監測覆蓋面需擴大;2、企業開展自行監測并公開數據覆蓋面不足;3、對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信息公開情況監管不到位;4、未及時對監測計劃進行調整。 二、審計調查建議 (一)分類治理,抓好政策落實。 (二)加強協調,完善體制機制。 三、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結果 (一)整改問題和事項:工業廢氣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 1、針對揮發性有機物(VOCs)監管體系欠完善問題。我區為完善揮發性有機物監管體系,今年9月印發了關于建立定海區揮發性有機物監管體系的文件。根據臭氧污染特點,有針對性地對全區涉VOCs企業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今年將42家涉VOCs排放企業納入清單,分企業制定重污染天氣Ⅰ、Ⅱ、Ⅲ級應急響應措施,將響應措施制成公示牌落實到企業;同時對重點排污單位進行動態更新,將VOCs排放量作為重點排污單位的篩選指標,將篩選出的VOCs企業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進行重點管理。 2、針對揮發性有機物(VOCs)整治驗收不規范問題。我區已督促監測單位嚴格按照監測規范對企業開展驗收監測。今年7月,舟山市定海區環境監測站對問題企業進行了監測,監測內容包含排放濃度和速率,結果均達標。 3、針對船舶制造企業廢氣收集率低的問題。經整改,問題企業設立了專門的噴砂及涂裝車間,實現了噴砂粉塵和涂裝廢氣的密閉收集處理。 4、針對個別企業在線監測運行不穩定問題。問題企業已做了如下整改:一是對設備改進,主要對廢氣處理設施中石灰噴射系統的噴嘴更換為陶瓷材料,避免經常堵塞引起的煙氣超標情況;二是更換第三方在線運維單位,常駐企業,及時響應和維護;三是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和在線設備運行維護,確保設備正常運行且在設備故障時及時修復。今年5-9月在線監測系統運行穩定正常。 (二)整改問題和事項:交通運輸領域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 1、針對重型柴油車安裝遠程在線監控并聯網工作需加快推進問題。我區重型柴油車保有量約1200輛,要求50%具備安裝條件的車輛安裝遠程在線監控并聯網。此項工作全市統籌推進,因車輛跨區域流動性大,上牌及報廢情況變化頻繁,導致前期工作有所滯后;目前我區正加快推進重型柴油貨車的遠程在線監控系統(OBD)的安裝工作,截至10月20日已安裝640輛,已完成目標任務。 2、針對排放檢測與強制維護(I/M)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此項工作全市統籌推進,舟山市的排放檢測與強制維護(I/M)系統平臺分別設在舟山市生態環境局和舟山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聯網和數據傳輸工作由市級相關部門統籌實施。今年9月,市交通局和市生態環境局已聯合印發了《舟山市關于開展汽車檢驗與維護(I/M)制度試點工作的通知》,加快了平臺聯網建設,目前定海M站和I站已全部與市平臺聯網并實現數據互通。 3、針對排放超標、檢測不合格的車輛未進行相應的處理處罰問題。9月初,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與市交通局聯合印發了《舟山市機動車排放聯合監管工作機制》的通知,現已啟動超標處罰工作。截至目前經路檢路查全市共開出10張維修復檢通知書(其中定海1張),市交警已對檢測不合格的車輛開具罰單1份。 (三)整改問題和事項:建設工地揚塵管控存在不足。 1、針對建設工地揚塵管控存在不足問題。我區根據審計要求并結合文明城市創建,嚴格落實工地揚塵管控,督促建筑工地落實做好六個 100%(即圍擋、工地砂土覆蓋、工地主要道路路面硬化、拆除工程灑水、出工地運輸車輛沖凈且密閉、外腳手架密目式安全網安裝),每季度開展工地揚塵專項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落實責任主體。針對審計中提到的4個工地路面未 100%硬化等問題已完成整改;1個未做到裸露土地覆蓋的工地1個已完成整改。 2、針對建設工地在線監測系統未發揮實際效用問題。我區已依托“舟山市智慧工地管理系統平臺”,對工地揚塵管控措施進行監控。 (四)整改問題和事項:空氣質量監測體系建設不夠完善。 1、針對排污單位監測覆蓋面需擴大問題。我區已按要求對重點企業實現了在線監測全覆蓋,并按規定對重點企業開展監督性監測;對非重點排污單位,我區還結合排污許可證核發,擴大排污許可證覆蓋面,目前應發證企業共174家已全部納入許可證管理,并在排污許可證中明確要求企業開展自行監測。 2、針對企業開展自行監測并公開數據覆蓋面不足問題。我區結合排污許可證發放,持續推進企業自行監測數據公開。截至目前,已有50余家企業在浙江省重點污染源監測數據管理系統已執行自行監測方案,已有34家企業對自行監測數據進行公開。 3、針對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信息公開情況監管不到位問題。按照排污許可證要求,我區已督促重點企業在省重點排污單位自行監測信息公開平臺網站公開相關監測信息。截至今年8月底, 11家問題企業已全部完成整改。 4、針對未及時對監測計劃進行調整問題。我區每年對監測計劃進行動態調整更新,2020年度定海區環境監測方案已于4月印發,已將關閉或長期停產的企業刪除,同時對環保管理有新要求的企業及時納入到監測計劃。 ? ???????????????????????? 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政府 ??????????????????????????? 2020年10月20日 |
|||
|
|||
|
|||
| 【返回頂部】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