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區人民政府
| 索引號 | 001008009001/2019-41596 | ||
| 組配分類 | 整改報告 | 發布機構 | 區農業農村局 |
| 生成日期 | 2019-09-29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定海區農業農村局關于審計整改結果向社會公告情況的報告
|
|||
| 發布時間:2019-06-04 09:27 | 信息來源:區農業農村局 | 訪問次數: |
|
|
? 根據《浙江省審計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二款和《舟山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意見》(舟政發〔2017〕1號)有關規定,我單位現主動向社會公告審計整改結果,現將有關事項報告如下: 一、審計結果文書的名稱、文號等; 舟山市定海區審計局審計報告(定審報〔2019〕2號) 二、審計反映問題; (一)部分政策執行存在偏差或不足。 (二)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至已死亡對象的銀行賬號內。 (三)監督管理尚欠規范。 三、審計處理處罰意見和審計建議等; (一)建議統一政策標準,確保資金下發公平公正。 (二)建議加強部門信息聯通,完善數據對接,及時更新死亡對象發放賬戶。 (三)應及時追回多發補貼并上繳財政,建議建立統一監管平臺,同時加強工作人員的政策、業務教育培訓。 四、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結果; (一)關于“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執行有差異”的問題。 我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標準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補貼資金與耕地面積掛鉤。今后,區農業農村局將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政策解讀培訓,統一補貼發放標準,對各鎮(街道)上報的補貼數據進行抽查核實,督促各鎮(街道)做好各轄區內村社區上報數據的匯總和審核工作,確保資金下發公正公平。 (二)關于“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至已死亡對象的銀行賬號內”的問題。 由于部門之間信息不共享,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涉及的各部門未形成統一的監管平臺,補貼政策與標準、受益對象的基本情況等信息在部門之間未共享互通。區農業農村局和區財政局聯合召開定海區審計報告反映問題整改工作會議,要求各鎮街道將2017和2018年發放至已死亡對象的補貼資金共計7.26萬元收回,今后將督促各鎮(街道)要求各村社區上報補貼數據時加強信息聯通,完善數據對接,及時更新死亡農戶信息,規范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 (三)關于“監督管理尚欠規范”的問題。 將聯合區財政局加強監管,對各鎮(街道)上報的數據進行抽查審核,加強對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等方面的培訓,要求各鎮(街道)和村社區及時檢查各轄區內異常數據,盡快完善數據資料,確保補貼數據的準確性,確保資金發放公平公正。目前追回的資金情況為:10.02萬元已于2018年10月收回并上繳區財政,0.65萬元已于2019年3月收回至白泉鎮財政,0.19萬元已于2019年4月收回至岑港街道財政,0.05萬元已于2019年5月收回至白泉鎮財政,0.19萬元已于2019年8月收回至岑港街道財政。 五、未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將加強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監督管理,確保資金公平公正。 (一)統一政策標準,嚴格審查鎮街上報數據,建立動態管理機制。 (二)督促各鎮街要求各村社區上報補貼數據時加強信息聯通,完善數據對接,及時更新死亡農戶信息,規范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 (三)加強工作人員的政策、業務教育培訓,及時檢查異常數據,完善數據資料,確保數據準確性。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內容。 無。 我單位主要負責人王家通同志作為審計整改的第一責任人,對本整改結果公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 ?????????????????????????????????????????????????????????????????????????? 舟山市定海區農業農村局 ????????????????????????????????????????????????????????????????????????????????? 2019年6月4日 ? |
|||
|
|||
|
|||
| 【返回頂部】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 | |||